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青政发〔2011〕17号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经营服务,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全面建设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重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公司,完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直营、加盟农资放心店。全面推行农资直供和保质监销,建立健全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开展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利用现有设施承担政府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
(二)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区域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为农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推进联合与合作,搭建联合采购平台。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的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