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已经公布的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在全市统一组织民主评议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信息技术,采取网上评议、第三方电话等评议载体,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深化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加强对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评议,全面部署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方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促进基层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要注重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除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外,还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十一、进一步做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青岛纠风网工作。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把“两线一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两线一网”的工作特点和“两线一网”考核办法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两线一网”工作顺利、有序、规范开展。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群众通过“两线一网”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努力做到“件件有说法,事事有回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要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十二、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要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逐步形成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职能作用,督促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做好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事)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一个地区或部门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严格行政问责。要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促进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纠风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