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应在每年年初根据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安排、检查组人员构成、主要检查内容等,检查计划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新承建工程的开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明确安全检查人员组成。企业和分支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企业带队领导应是企业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带队领导应是分管施工安全的负责人,检查组成员应是非受检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查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涉及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单位应派该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务分包单位应派该项目的负责人参加。
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实行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消号制度。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造册登记,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直至确认整改达到要求后予以销号,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落实整改;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对检查发现的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隐患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须经整改通知发出部门确认,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复核。
八、建立完善安全检查档案。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内容包括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书面整改通知、整改方案、整改复查申请、整改复查结论、有关检查工作的影像资料等,对工程实体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应有整改前后照片的对照。
九、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根据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