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转运过程
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病例的,经各县市组织会诊,需要转送定点医院的病人,由市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有关急救中心指派救负压救护车或专门救护车进行运送。运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隔离工作。
(三)确定定点医院
市和各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一所定点医院。定点医院需要做好集中观察和留验场所准备,做好集中观察和留验工作流程和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医务人员。一旦发生疫情,按照“集中重患,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救治”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确保抢救成功率。严格属地收治,各县市不得随意转诊病例,确需转市或省级定点收治医院的,须经市级或省级专家组会诊后,报市卫生局或省卫生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病例诊断程序
1.确定病例诊断
我市首例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省卫生厅邀请卫生部组织专家组诊断,以后根据上级要求权限进行诊断。
2.病人收治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依据先传染病医院后其他医院、先市级后县级、先本地后省级的原则,逐步、有序开放定点收治医院。
3.专家会诊程序
各县市、和市区医院接到预警病例后,先组织辖区内或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调查。如不能排除,向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省卫生厅报告。各级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人感染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版)》进行诊断或排除。
4.病人采样
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对不能排除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在1小时内通知疾控中心进行采样,送市或省疾控中心检测。
5.提高诊疗水平
二级以上医院都要成立院内专家组,负责病例诊治工作。按照《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结合临床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诊断、治疗措施实施医疗救治。将病例分为轻、中、重分别进行收治管理,特别要重视对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重点救治。要加强对病例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早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6.强化院感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院感控制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的工作,合理设置、调整就诊流程,从现在起,严格把门诊发热病人与不发热病人分开,有上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门急诊输液室要创造条件把发热与非发热病人分开。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辟出专门的区域接诊呼吸道发热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各项措施的落实。定点收治医院要加强定点收治病区的院感控制,尽可能创造病房负压环境,收治病区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严防交叉感染。医务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重视手卫生。相关的门急诊、留观室、输液室和病区要注意通风。医院感染科要做好临床科室消毒隔离指导和督查工作。
7.严格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