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享受直通车服务大企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5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作为服务宗旨,围绕大企业培育壮大,积极推进大企业直通直达与快捷便利服务,通过搭建平台、创新机制、上下联动、跟踪考核等措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复杂经济环境下,有力地服务和支持了大企业发展,在企业和基层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扩大工作覆盖面,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由155家调整至186家(名单附后)。
大企业是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效能,为大企业做强做大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培育一大批实力超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名单(186家)(以企业注册地或总部所在地排列)
武汉市(69家)
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含全资及控股公司)
2东风汽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公司)
3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4湖北省电力公司(含市州分公司)
5三环集团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公司)
6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
10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3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15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6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
17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18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19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武汉唯冠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