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至2010年三年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齐政发〔2011〕28号)
三年来,我市造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三年,基本实现平原、半平原绿化”的战略部署,围绕生态市、园林城建设目标,解放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和困难,高标准、高质量、超额完成了三年大造林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造林绿化事业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
授予在2008至2010年三年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依安县等3个单位“全市造林绿化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泰来县等14个单位“全市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胡银波、高虹等100名同志“全市造林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市政府对全市造林绿化标兵单位、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对全市造林绿化先进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500元。全市造林绿化标兵单位奖金3万元,先进单位奖金2万元,资金自筹。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造林绿化工作中再创佳绩,为我市林业建设做出新贡献。
全市2008至2010年三年造林绿化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造林绿化标兵单位
依安县人民政府、富裕县人民政府、克山县人民政府。
二、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泰来县人民政府、龙江县人民政府、拜泉县人民政府、甘南县人民政府、克东县人民政府、讷河市人民政府、昂昂溪区人民政府、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碾子山区人民政府、富拉尔基区人民政府、铁锋区人民政府、建华区人民政府、龙沙区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林业局。
三、造林绿化先进个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志军 王 泉 王奉吉 王 洪 王 绅 王克志 王兆宪 王志波 王振东 王永常 王 华 王亚利
王竹春 孔庆琳 冯国海 卢 英 白 梅 石晓龙 刘光友 刘海城 刘秀峰 刘成富 刘仁华 刘炳友
孙 义 孙彦明 朱晓平 李 丹 李会杰 李晓东 李文慧 李韬放 李 海 李洪国 李政林 李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