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甘肃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将甘肃省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的复函》(财建函〔2011〕1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石 军 副省长
副组长: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冯 杰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魏宝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阿 布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 桦 省环保厅纪检组长
武德凯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永堂 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成有 省水利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