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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6)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7)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通过购买服务和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在国家支持下,建设一批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负责)

  (2)在整合资源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负责)

  8.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

  (2)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8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负责)

  (3)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启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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