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3)201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9月9日前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过期将无法修改准考证中的错误信息。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现场审核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1)照片分辨率:450*600;(2)照片格式:jpg格式;(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三)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费用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今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请考生在办理报名审核确认手续时一并交费。
  (五)报名确认地点
  考试报名确认地点:四川省土地估价协会秘书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省国土资源厅人北综合楼501室;
  联系人:肖仕友 王蜀蓉
  电 话:028-83228662(传真)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