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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办发[2011]10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0号)精神,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做好四川考区的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考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和报名审查工作。
  四川考区办公室设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考试报名系统和现场审核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三、报名事宜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四川省考区设立考区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
  (一)报名、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
  (1) 2011年5月15日至6月25日为报考人员网上报名,6月26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2)2011年6月1日至7月10日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报考人员须带相关资料到本考区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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