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关于建立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总体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按照部《关于定期报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建立全省2010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报制度
月报时间自2011年5月起,至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请各市(州)在每月3日中午12点前(如遇节假日,请在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点前报送),将上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及好经验、好做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等形成总体情况上报省厅执法监察局。各地报送的月报须经市(州)局分管领导审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
月报不代替周报,各地仍需按时上报工作周报。未按时上报周报和月报的地方,省厅将适时通报各市(州)政府,并纳入最终验收。
二、本月月报要求
请各地于5月3日下午5:00点前准时上报部37号通知下发后至今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填写《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