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农机工业振兴工程。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农机龙头企业和农机工业园区建设。在全市筛选农机工业龙头企业,选择3个特色农机产品,从贴息贷款、技术改造、科研开发、累加补贴以及优先进入补贴目录等方面进行扶持和培育。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支撑保护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科技创新、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体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
(九)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重点扶持、全面推进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和农机超市,扶持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联合组建农机大院、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满足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在重要农时季节要继续组织开展机械化跨区作业,建立健全农机化信息网络,为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气象预报、作业价格、机具分布、市场需求、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引导作业机具有序流动,不断扩大农机作业的规模和范围。到2015年,农机大户达到1000户,其中固定资产在30万元以上的要占到农机大户总数的60%以上,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的达到100户。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新发展130个,累计达到200个。其中:榆次、太谷、祁县、平遥和寿阳、介休等县(区、市)每个乡镇发展两个以上,其他县每个乡镇发展1个,并逐步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覆盖范围,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量占到全市农机作业总量的50%以上,基本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形成“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农机专业户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农机销售、维修综合服务企业为保障”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建设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要深化基层农机推广体制改革,强化公益性职能,创新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机制和管理模式,完善农机化技术推广设施,逐步建立以政府推广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机化推广服务网络。要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耕作制度和不同作物的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玉米收获、秸秆综合利用、薯类种植与收获、农作物高效植保、优质杂粮生产及加工、设施农业、牧草种植收获及加工、农产品干燥保鲜分级等8项机械化新技术。扶持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创办不同经营形式的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鼓励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化新技术示范点。通过5年努力,在全市建设2个市级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发挥好基地和示范点的技术示范、效益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农机化新技术的应用范围。全市农机化新技术覆盖面要每年达到800万亩以上。要不断探索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模式,提出农机研发和改进需求,提高农机化技术集成和农机装备配套水平,满足农业生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