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农机化发展。坚持以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引领农艺制度改革,实现农机与农艺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坚持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推进机械化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坚持共同利用、提高效率,加快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坚持市场引导、鼓励创新,全面提升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扶持壮大农机工业。
三、加快推进机械化农业重点工程建设
(四)实施现代农机装备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调动和保护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经营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大中型机械和小型机械、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种植业机械和其它各类机械、平川和丘陵山区适用机械的持续协调增长。在平川地区和粮食主产区,重点支持和发展大型多功能、高效能、复式作业机具,提高配套比和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在丘陵山区,加快示范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县级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当地优势农产品机械化的发展。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在国家规定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要对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累加补贴,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不断满足农民的购机用机需求。
(五)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要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在小麦、玉米主产区,要在多年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进度,扩大实施规模,力争每年新增实施面积20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要把保护性耕作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工程来抓,提升发展质量,推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要增加促进保护性耕作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发展速度和质量。通过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带动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还田、机械化地膜覆盖、机械化精少量播种等农机化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大幅度提高农机化的科技贡献率,大范围实现农机与农艺相结合,为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七)实施农机人才培育工程。要重视和加强农机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农机管理、农机科技、农机操作手“三支队伍”整体素质。要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素质降低的实际情况,发挥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把培训新型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重点对农机操作手开展机械化农艺操作技能、机具保养技能、机具维修技能等培训,全面提高农机操作手使用农业机械应用农业生产技术的基本素质。组织实施农机操作手培训工程,每年培训新型农民1万人。有计划、分层次对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