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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创建省级宜居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人文景观组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园林局。

  工作目标与实施单位:

  (1)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实施有效保护并编制保护规划,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推进特色文化名城建设。要加大旅游业投入,突出抓好文化旅游业,围绕晋商文化为主题,打造具有我市鲜明特色的精品旅游景区和最佳旅游目的地。由市文物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2)城市标志、通道、边界要素清晰,设施完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城市景观规划设计要蕴含地域文化物色、富有鲜明时代特征,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及自然环境协调和谐。城市亮化要按照不同区域的功能划分,突出区域特色,营造独特的城市亮化景观。由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5.管理创优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大厅、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市监察局、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榆次区各街道办事处、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工作目标与实施单位:

  (1)加强规划编制、审批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规划的听证、公示、专家咨询等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实施阳光规划,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形成浓厚的民主氛围。城市范围内各类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近期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100%。由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2)创新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9”城建服务热线,建立起覆盖整个市区的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管理城市,服务市民,为改善城市形象,创优发展环境奠定基础。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2011年制定出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的目标。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3)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创优政务环境。市政府的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由市监察局、市政务大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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