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态环境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容环卫局
工作目标与实施单位:
(1)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大造林、大绿化活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科学、景观保护有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园林城市格局,构建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的城市园林植物群落,提高园林艺术品位,丰富园林绿化内涵。同时要加强各类公园、游园建设维护,要切实提高小游园的绿化管养水平,城市居住区500米范围内要有1个以上免费开放的小游园。要扩大林带规模,增加环城林带管理,进一步提高和扩大环城绿化水平。由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2)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加强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开展控制结构性污染、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整燃料结构、遏制扬尘污染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城市周边及城市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对达不到限期治理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11年市中心区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要达到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水、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由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3)积极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步伐。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使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国家要求,污水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天数达到360天以上,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合理规划建设垃圾收集和转运站点,加快垃圾填埋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系统,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容环卫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4)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集中清理整治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地方乱摆摊位、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等现象,在面积10万平米以上住宅小区附近建设小区市场,做到经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位、垃圾归点、广告归栏、牌匾规范。对已规划的摊点要严格限定地域和时限。在治理乱贴广告方面,要加大对市区各建筑墙体、立杆、报刊亭、电话亭等设施上粘贴有碍市容的宣传广告或乱涂乱写行为的查处,同时合理规划一批规范性的广告栏,并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在治理工地乱占方面,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临街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对市区内建筑工地要严格管理,要求全部围栏作业,严防扬尘污染。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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