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与实施单位:
(1)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方面,要以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道路框架为重点,全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使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持续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维修养护,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路灯设施完好,亮灯率达98%以上。城市供水方面,要按照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划定水源分级保护区域,加强水源地的生态保护,使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同时健全完善供水网络,消除城市低压供水片区,全面提高供水水质,确保城市24小时供水安全,管网水质年综合合格率达100%,管道压力合格率达到95%,供水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2)彻底取消小锅炉,限制分散锅炉,发展热电联供集中供热,实现供热网络化管理,使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要多气源、多途径发展城市燃气,使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公投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3)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发展“大容量、低排放、舒适化”的公共交通工具,使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5标台以上。要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要求,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线路,加快港湾式停车点等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公交运行效率,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对出租车的规范化管理,大力打击非法出租车,不断提高出租客运的服务质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合理设置停车场和停车泊位,遏制随意停车、违法停车等现象,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4)按照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水冲式公厕,使市城区公厕数量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由市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5)完善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体育馆等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城市住宅区的体育设施,使500米范围内拥有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居住区比例达到95%以上,不断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建设社区阅览室,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6)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标准,合理确定各类住房比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70%,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5%,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20%。开展棚户区改造,100%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新建住房套型比例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总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或回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不低于30%,使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规定的保障对象达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城市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加强物业管理,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覆盖率达到45%以上。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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