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制度。深入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
公务员法》,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选人用人,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五)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收钱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和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等行为。
(六)继续强化内审工作。抓好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资产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以及上级临时交办的例行审计。
五、巩固深化,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
(一)加强学习,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继续深化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有新突破,解决问题有新举措,作风建设有新面貌。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解决他们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形成“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风气。要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出手一流”,以实干、实绩论英雄,以抓落实、提高执行力论英雄,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凝聚人,建设班子,带好队伍。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防范和纠正学习风气不浓、工作不踏实、不深入一线、不了解民意等作风漂浮问题。
(二)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构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树立农委系统良好的职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