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将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流行趋势和对该病的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二、应急监测
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生后,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应按照以下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一)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生猪饲养密切接触人员(如饲养员、兽医等)感染病例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对该猪群或猪场进行隔离观察,限制周围3公里内的生猪移动,限制人与生猪接触;紧急排查生猪疫情;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样品,开展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感染带毒和环境病毒污染情况。
(二)对人感染病例与生猪有接触史的,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对接触过的生猪及人病例活动过区域的生猪进行紧急临床观察,排查生猪疫情,限制人与生猪接触;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样品,开展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感染带毒和环境病毒污染情况。
(三)对屠宰厂(点)工作人员发生感染,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对该屠宰厂(点)进行隔离,对所有产品进行封存,对屠宰厂(点)的猪群进行隔离观察,排查生猪疫情;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生猪和猪肉样品,开展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和肉品感染带毒情况。
(四)对人感染病例与生猪无接触史的,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做好对人病例活动区域的生猪临床观察工作,加强环境消毒。必要时,开展血清学监测。
三、预警
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组织专家,根据病毒监测和疫情排查情况,提出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预测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可能性和发展态势,拟定相应对策.
四、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全群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5℃至41.5℃或更高,出现发热、咳嗽、流浆样鼻液,以及发病率高、病死率低的临床特征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初步调查核实临床情况后,在2小时内报市农委和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在2小时内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在2小时内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集临床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