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10个内设机构和5个直属大队: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各科、室、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材料;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收集、综合、编写简报、信息,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负责接受、传递、处理各类公文,督办落实领导批示;负责对外接洽业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档案的管理、开发使用和制定有关制度;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和警务保障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以及技能训练;建立健全支队机关民警健康档案、协勤人员、交通协管员管理档案,构建支队机关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在全市交警部门开展立功创优、评先和表彰奖励;负责干警的业余文体活动、群团工作、计划生育、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支队机关及直属大队协勤人员的招录、监管、工资审定等工作;牵头做好市局安排的“千分制”考核工作;落实民警的年休假制度等从优待警措施;除上述职能外,积极参与支队组织的重大活动和统一行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秩序管理处(秩序管理大队)
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本市交通管理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组织、部署、开展全市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并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及通报工作;组织交通秩序业务指导及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负责领发、印制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定交管所需各项各类器材、装备、计划,提出完善道路交通的标志、标线意见;负责全市驾驶员教练车路线、封闭挖掘占道、剧毒危险化学品通行线路以及市城区大货车进市通行线路的审批和通行证的发放,取缔违章占道、违法闯禁行,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负责市城区直属大队范围的非现场处罚工作,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执法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交警中队建设工作,合理布局中队营房建设,科学安排勤务管理,全面高效强化路面秩序管理。
4.安全宣传教育处
对道路交通参与者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部署、指导、督促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和专门人员的工作;组织阶段性的、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对象的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和搞好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办好各类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提高全市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5.事故预防对策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贯彻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检查指导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采集、综合、分析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承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和受理各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定期剖析交通事故,研讨交通安全形势,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6.督查处(督查大队)
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警容警纪、执法活动的警务督察;接受处理群众举报、信访,对各类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路面执勤活动以及其他执法活动进行经常性查纠,严防发生公路“三乱”等违纪案件,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六条警规”的督察;处理行政效能日常投诉,行政效能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各单位落实情况检查;负责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具体落实政风行风承诺、践诺落实情况,收集政风行风意见和建议,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查办有关案件,促进交警工作;负责纪检工作的开展,制定反腐倡廉实施方案,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