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计划装备财务处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申请、划拨工作;制定全市公安经费、装备的长远规划及市局机关的年度计划;购置、管理、调拨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及警衔标志;对全市公安机关专项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审计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及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21.交通管理局(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附后。
22.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区、市)公安机关与“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进行斗争;全面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情报信息;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专案的侦破工作;防范、控制、处置“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同“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斗争的各项基础工作。
23.反恐怖工作处(晋中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反恐怖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和制定完善反恐怖工作预案;报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地区拟定反恐怖斗争的预案;吸收推广反恐技术手段和装备;指导反恐行动处置工作;掌握市公安局各有关单位反恐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承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4.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晋中市公安局内保分局)
负责政府首脑机关和“五管”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一些重点人员、重点单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切实做好政府首脑机关和“五管”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市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负责规划、指导、协调金融、国防军工、国有企事业、文教卫生、三资、民营等单位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掌握、报告并协助处置企事业单位内部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治安灾害事故等,依法查处内部治安案件,协助查处内部刑事案件;指导内保部门工作;负责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和经济民警的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固定目标区域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查办全市煤焦领域的非法采矿、私挖滥采及证件不全的相关案件;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工作;打击破坏、盗窃国家资源的各类案件。
25.特勤支队
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101种刑事案件中的部分侦破;负责配合城建等部门对违反城建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有关治安、刑事案件;维护城建行政执法秩序,保障城建执法人员的安全;对城建部门移送的有关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维护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过境客运车辆在市内的运营秩序;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突出治安问题、区域性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
26.信访处
负责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自行处理;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交办信访事项,并对提出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27.保安管理处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对保安服务公司有关情况进行备案;负责对保安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对非法保安组织、非法保安活动的查处工作;保障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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