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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加大园区建设力度,力争重点园区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35%以上。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铺开甲醇燃料发动机研发、煤层气开发、节能环保新材料应用等工作,抓好东山至市区煤层气管网输送工程,推进井下瓦斯抽采发电及液化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抓好榆次500千伏、介休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晋中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介休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经信委和灵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加快灵石两渡工业园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市经信委和昔阳县政府共同牵头的工作

  加快阳煤集团昔阳40万吨电石项目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炭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1.做好煤矿基建技改项目审批工作,力争年内90%以上基建矿井开工建设。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2.认真落实“双逐月”、安全巡查、“五人小组”驻矿监管等一系列安全制度。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3.力争全市矿井达标和单项达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4.做好新组建煤矿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团队选聘培训和煤矿用工制度改革。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人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5.在煤矿企业推行“六大系统”、GPS远程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连锁改造。

  协同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领域推行“六大系统”、GPS远程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连锁改造。

  协同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覆盖所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者和从业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协同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理顺县、乡安全监管体制,推行乡镇安监站和安全社区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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