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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3.全面启动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用两年时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完成省下达的六项污染物减排任务。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城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取缔市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开展“城中村”小锅炉治理,强化建筑工地扬尘和汽车尾气治理,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协同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重点河流、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保护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实施工业排水企业深度治理防治工程,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5%。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工作。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继续推进“双三十”农产品市场工程,做好“农超对接”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共同牵头的工作

  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今年农家店覆盖全市80%的行政村。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市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6%。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协同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继续实施分组竞赛与单独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和考核。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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