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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 黄耀春  副市长

  副组长: 牛革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俊峰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 张继宏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晓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程完忠  榆次区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弓俊林  太谷县政府副县长

  闫锡忠  祁 县政府副县长

  牛起虎  平遥县政府副县长

  侯文亮  介休市政府副市长

  刘北亚  灵石县政府副县长

  杨子文  寿阳县政府副县长

  丁美科  昔阳县政府副县长

  巩瑞鹏  和顺县政府副县长

  郭丰慧  左权县政府副县长

  高景全  榆社县政府副县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继宏兼任。负责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监督和督促各县(区、市)防雷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及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汇总各县(区、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有关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积极配合省、市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检查。

  四、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一)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石油、化工等生产、存储、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业、单位和场所。

  (二)各工矿企业。

  (三)学校、车站、医院、商场、宾馆、证券市场、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银行、证券、保险、通信、电力、广播电视、高速公路等行业营业场所和信息网络系统。

  (五)高层建(构)筑、重点建设工程。

  (六)易遭受雷击的其它建(构)筑物和设施,尤其是具有不可再生属性的文物和古建筑。

  五、专项整治内容

  对防雷装置安装、使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及《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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