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1年设施蔬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2011年设施蔬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3月16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晋中市2011年设施蔬菜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设施蔬菜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和农民增收。根据《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贯彻落实全省百万棚设施蔬菜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设施蔬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0〕6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大市目标,坚持把设施蔬菜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遵循现代农业抓设施、设施蔬菜抓规模的思路,以“规模发展,连片建设”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蔬菜“一村一品”示范村、“一乡一业”专业乡,培育“一县一业”基地县,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万亩,设施蔬菜保有量达到25万亩,总产180万吨,其中:榆次、太谷各新增1.3万亩,介休新增1万亩,平遥、祁县各新增6000亩,寿阳、和顺各新增4000亩,灵石、榆社、左权、昔阳各新增1000亩。
三、重点工程
(一) 培育2个蔬菜基地县。按照集中连片、园区带动、规模发展原则,重点培育榆次、太谷两个“一县一业”蔬菜基地县,2015年基本形成10万亩设施蔬菜生产规模,成为当地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第一主导产业。
(二)建设10个万亩蔬菜专业乡镇。完善榆次北田、修文、东阳、乌金山、郭家堡、张庆,太谷范村、任村、水秀,和顺李阳10个设施蔬菜专业乡(镇)建设。
(三) 打造100个蔬菜示范村。其中设施蔬菜示范村50个,分别是榆次、太谷各16个、介休8 个,祁县、平遥各3个,和顺、寿阳各2个。
(四)创建20个设施蔬菜标准园。按照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后商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五化”要求,创建10个省部级和10个市级标准园,其中榆次、太谷、介休三县(区、市)省部级和市级各2个,祁县、平遥、寿阳、和顺四县省部级和市级各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