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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第三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节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三、主题与宗旨

  主题:团结、拼搏、健康、和谐

  宗旨:体育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

  四、参加单位

  以各县(区、市)和晋中经济开发区组成代表团、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均可以单位组队参加。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5月至10月在晋中市体育中心和有关县(区、市)举行(8月8日晋中市体育馆举行开幕式)。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成人组:篮球、乒乓球(含领导干部组)、羽毛球(含领导干部组)、门球(老年、中青年、农民)、武术、象棋(含领导干部组)、钓鱼、拔河等8项。

  (二)老年人组:健身秧歌、太极柔力球、健身球、太极拳剑等4项。

  (三)中、小学生组

  中学生:田径、篮球、乒乓球、象棋等4项。

  小学生:武术、乒乓球、田径、手球、象棋等5项。

  (四)市直机关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象棋、广播操、足球(九人制)、拔河等8项。

  (五)企业组:篮球、乒乓球、广播操、拔河等4项。

  七、参赛办法

  (一)单项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晋中市第三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节单项竞赛规程。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以规程为准。

  (二)一名运动员只准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比赛时间冲突,只可选择一项参赛)。

  (三)报名参赛不足3个单位的大项、不足3人(队)的小项不进行比赛。

  (四)晋中市体校预科班的运动员(未办户口,招生手续)可代表输送学校参加中、小学生组比赛,但资格应符合有关项目竞赛规程要求。

  (五)中、小学生组年龄规定按照晋中市第三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节单项规程和规定执行。如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所获奖牌及相应得分,同时从该团体中扣罚两枚金牌及相应得分,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六)成人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象棋、拔河为各代表团必报参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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