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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一抗三保”工作促进农业生产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丰产方建设促进粮食优质化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资金扶持

  继续加大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除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十项政策措施》和山西省《关于2011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通知》外,市政府还将对以下四方面给予资金扶持:
  (一)扶持小麦、玉米丰产方水利设施建设。市财政安排预算300万元,用于小麦、玉米丰产方的大中型灌区改造配套。

  (二)对旱地小麦早春镇压保墒进行补贴。对8.4万亩旱地小麦早春镇压保墒每亩补助10元,其中:市级5元,县级5元。
  (三)对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机防队或合作社实行补贴。全市选择20个基础好的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机防队或合作社进行补贴,每个市级补贴5万元。

  (四)对小麦、玉米丰产方新品种引进、示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县财政将对小麦、玉米丰产方的新品种引进、示范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
  五、构建长效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均要成立由农委、财政、发改、水利、农机、国土、气象、科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粮食增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粮食生产的统一领导,工作协调。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推动机制。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增强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认真做好发展粮食生产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发展粮食生产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承担的能力建设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产能任务,细化技术路线,加强考核监督,组织经验交流,强化舆论宣传,构建工作有规划、推进有步骤、任务有考核的持续推进机制。
  (三)绩效考核机制。市农委要制定《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市)政府重视程度、任务分解落实、完成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政策配套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同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评价各县产能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按照中央“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保障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支撑工程的实施。各县(区、市)、开发区对粮食生产要制定奖励和扶持政策。现有渠道的项目资金向产粮大县、丰产方倾斜,将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增量资金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增加用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专项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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