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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做好全市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要把林业生态县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把重点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亲自部署、具体组织、实地督导、一线指挥,以坚强的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春季完成全年任务的80%以上。

  (二)严格标准质量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布局、高质量实施的原则,按照“大苗栽植、一次成林、一次成景”的要求,大力推广以林为主体,乔、灌、草立体配置,点、线、面协调配套的绿化模式。要按照“面上求规模、点上出精品”的思路,重点打造县界间节点景观绿化、重点位置景观绿化,彰显绿化品位。要继续大力度推广使用整地、栽植、浇水等抗旱造林技术和经济林丰产管理技术,落实管护责任,造管并举,强化保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

  (三)创新社会融资机制。要在加强项目资金争取和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创新营林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企事业团体、工商大户、干部职工投资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一要进一步规范认建、认养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开展林地认建、认养活动。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军民共建活动,营造“成人林”、“青年林”、“三八林”、“婚庆林”、“参军林”等。二要用足、用好碳汇造林政策,开展创建“零排放单位、零排放企业、零排放家庭”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个人购买碳汇造林,实现节能减排。三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重污染企业、资源型企业划定植被恢复责任区。四要加强对“空壳村”和“四荒”资源的整体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庄园经济”。五要继续开展“花园式单位”、“生态型企业”、“花园式住宅小区”、“村庄绿化示范点”和“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推动全市城乡生态化进程。

  (四)强化考核验收。今年是“十二五”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林业生态市创建的关键一年。要把省级林业生态县创建、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推进纳入对各县(区、市)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一是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春季和年底造林结束后,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要通报批评,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二是要加强对项目推进的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林业部门要定期对重点工程进行督查,继续推行去年的督查打分办法,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搞好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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