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质生态建设。按照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地质环境的保护,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体制。2011年,11个县(区、市)全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逐步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治理工程、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简易工程治理、典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坚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利用并举,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2012年,争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对全市各类矿山企业开展建设绿色矿山行动。因地制宜,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增加植被覆盖率,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态县、乡、村系列创建活动,促进生态市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促进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4.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构建城市生态系统
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标准,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路网改造以及城市排退水等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全市11个县(区、市)全部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加强绿地系统建设,提高绿地总量,建设以公园绿地、街头绿地为亮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小区、单位绿地为补充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立体绿地生态体系。2013年,市城区建成国家园林城市。2015年,各县市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公厕、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五小”行业等卫生死角的管理水平,净化城市卫生环境,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M2;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力争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5.以产业发展生态化为重点,着力构建新型产业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为切入,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型企业和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设,延伸产业链条。以玛钢、玻璃器皿、碳素、冶金等工业领域为重点,建立“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属地管理、环保监督、企业实施”的清洁生产推进机制,着力构建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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