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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推进城乡生态化的实施意见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市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并持续改善。2015年,全市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

  --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到2015年,全市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城乡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人均公园绿地9.8平方米。

  --节能减排深入推进。到2015年,万元GDP综合能耗降幅1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

  --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至9‰,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2%以上。

  三、工作重点

  1.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构建城乡“蓝天”生态系统

  围绕创建省级、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化生产。“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平均降低3.2%左右,2015年,万元GDP综合能耗降幅15%左右,万元GDP排污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大力推行城区工业和生活使用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热电联供显著降低煤烟型污染,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围绕焦化、电力、钢铁、水泥、煤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以清洁生产为手段,积极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强化污染减排和治理。在目前主要控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的基础上,把氮氧化物、氨氮、工业烟尘、工业粉尘排污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确保实现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加快我市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气“四气”一体化、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农村户用沼气等新能源的利用。2012年前,实现11个县(区、市)城区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三气”普及,汽车加气站初步形成网络;2015年,全市“四气”开发总量达到60亿立方米,利用总量39亿立方米,其中煤层气开发总量33亿立方米,利用总量13亿立方米,管网覆盖到全市所有建制镇,大型工业、商贸物流园区以及旅游景区;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用户达到适宜农户的100%,实现市、县、镇、村气化覆盖率100%,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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