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推进城乡生态化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11〕4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城乡生态化是实现城乡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协调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状态的演进过程,是实现人与自然共同演进、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推进城乡生态化,是推动晋中经济转型、赶超发展,打造现代宜居生态市的重要举措。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生态化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四城联创”为抓手,以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构建“蓝天、碧水、绿地、干净、安全、健康、友好”的城乡生态环境安全体系,率先将我市建成全省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生态宜居幸福家园。
--坚持城乡统筹,突出特色。实施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城镇建设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协调推进,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建设生态城镇。突出晋商文化特色,注重保护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传承历史文脉,营造文明的历史文化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城乡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创造优良舒适的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充分认识城乡生态化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的复杂性,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补、通力合作、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效应。
--坚持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坚持高起点科学规划,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把推进城乡生态化最先进的理念贯彻到科学的规划之中,建立层级分明、相互配套的城乡生态建设规划体系。充分发挥骨干项目的带动作用,加快生态产业、生态能源、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领域重点工程建设,为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15年,全市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环保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格局,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城市标准,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