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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督导检查活动。3-4月和9-10月,开展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督导检查活动活动。

  6、活动总结。12月召开全市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总结会议。

  (三)进度安排

  1、2010年1月-3月为启动阶段。市上和区(市)县农业部门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宣传。

  2、2010年4月-11月为实施阶段。各地组织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培训,完成年度计划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和适度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

  3、2010年12月为总结阶段。对2010年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

  各地要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板报、墙报等多种手段和形式,积极开展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地方主导产业畜禽养殖标准、政府扶持标准化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强广大农户开展标准化养殖的积极性。要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展示标准化养殖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方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技术服务

  继续完善我市畜牧生产标准体系,按照省畜牧食品局公布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对我市主要畜禽养殖的优良品种、饲养规模、生产防疫技术、粪污处理等方面组织实施,并按照 “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要求,参考省局提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圈舍建设方案和图纸,由市上成立畜牧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科技服务专家组,赴区(市)县开展技术培训,推广标准化养殖关键技术。相关区(市)县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结合畜牧科技助农增收行动,为养殖场(户)的圈舍建设、种畜禽引进、防疫技术、饲养管理等提供全程技术服务。

  (三)强化政策引导

  各区(市)县要用好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加大地方配套力度,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养殖场(户)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改扩建)圈舍、引进良种,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集中或分散建设标准化圈舍养殖小区发展模式。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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