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耕保基金发放数据核实的相关工作
根据市产改办成统筹领办〔2010〕6号要求,各区(市)县农发局要按照统一安排,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五个一致”的要求对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家庭成员、承包地面积情况重新进行清理审核。要按照“合格一组,移交一组”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清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准确数据(见附表)通过成都市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管理平台,移交本区(市)县公安局(分局)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同时报送市农委。
五、更新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信息
为确保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数据库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各区(市)县农发局要在清理审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据的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已清理、审核合格后的确权颁证数据在成都市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完善和审核,确保数据库中确权颁证数据与权证数据一致。近日,市农委将把数据库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市)县农发局并开展培训,由各区(市)县农发局抓紧组织修改完善确权颁证数据,确认无误后再导入全市数据库中更新。
六、开展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
各区(市)县农发局要抓紧建立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机制。对此,市农委即将印发《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调处办法》和《关于做好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七、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各区(市)县农发局要落实成委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相关配套改革。要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理清偿村级债务,做好依法转移或分解转移村级债务工作;开展集体资产权属量化到户的基础工作;以产权为基础和纽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管理办法;健全产权流转担保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培育发展以产权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的农业公司、专合组织等农村市场主体。
八、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验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