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10〕5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工作,切实加强获证畜产品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无公害畜产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按照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局对复查换证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最新要求,现将无公害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复查换证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我市到期的无公害畜产品共32个,占获证畜产品总量的45%。到期数量多,比例高,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发展影响大。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复查换证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复查换证工作,确保复查换证率不低于85%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范申报材料,按时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求
统一按照便捷式复查换证程序的要求报送材料。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纸质和电子版)法人签字,申请人盖章;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和审查报告》法人签字,申请人盖章;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包括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或例行监测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5、原产地认定证书和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需现场检查的应附现场检查报告;
复查换证中使用的相关表格请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下载。复查换证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质(一式两份)和Excel的电子文件报送。
(二)材料报送时间
复查换证材料请于2010年6月底前报市农质处。
三、认真组织,确保复查换证质量
(一)认真组织落实复查换证工作
区(市)县农村发展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申请人复查换证积极性和自觉性,指导申请人开展复查换工作,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继续对复查换证产品实施检测费用减半的优惠政策,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