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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村社”活动的通知


  2、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农药科学使用和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推广农膜科学合理使用,开展茶、果、菜、食用菌等园(棚)管理和废弃物处理。

  3、建立畜禽粪污治理的规范管理机制。规范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整体推进养殖面源污染的综合监管,严格治理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对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要责令搬迁或关闭。建设大中型沼气处理工程,因地制宜引导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三)抓好农村水源环境整治

  加强对农村江、河、湖、库、渠等涉水环境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村社供水工程的管护,治理河、湖、库、渠堤岸清洁秩序。

  三、强化保障措施,“进村社”活动要落到实处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重大决定,围绕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村社环境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清洁、秩序、优美的村社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进村社”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履行“进村社”活动的牵头单位职责,合力推进“进村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进村社”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督办行动迟缓、治理任务完成不好的村社,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

  (二)整合力量,争取投入

  “进村社”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托各类项目落实专项资金,推动“进村社”活动的开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合作,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原则,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中的典型示范村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进村社”活动的建设重点。农业内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不同渠道、不同类型的项目整合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村社”主题,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科学施用农药方面做出成效。

  (三)深入宣传,全民参与

  各区(市)县要创新方式,以“进村社”活动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村社”活动的舆论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2010年全市“进村社”活动覆盖率要达到95%。各地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培训,提升村民清洁卫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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