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考核验收的通知
(成农业〔2010〕2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关于成都市2010年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办函〔2010〕18号)的要求,市农委将组织专家开展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验收组
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农林科学院组成四个考核验收小组。
二、考核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在示范工程实施完成后,提前五天,向市农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听取汇报。对项目承担区(市)县的整体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核查资料。核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情况,产量的测产和验收情况,档案记载的真实情况等。
(三)现场验收。由考核验收组现场考查项目承担区(市)县示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后,按照该作物的验收办法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考核验收组名单
2.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验收办法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考核验收组名单
第一组 姚光贵(市农委)、付维(市财政局)、陈胜(市农委)、李涛(市农技总站),负责双流、新津和邛崃;
第二组 曾必荣(市农技总站)、冯生强(市种子站),韩庆新(市农林科学院)、张颖(市科技局),负责督查郫县、都江堰和彭州;
第三组 黄兴龙(市农委)、杨敏(市统计局)、汪世元(市植保站)、詹成波(市农林科学院),负责金堂、新都、青白江和温江;
第四组 柳柬(市农委)、何舜(市种子站)、郑健(市科技局)、武迎(市农技总站),负责崇州、大邑、蒲江和龙泉驿。
附件2
粮经产业双创双建示范工程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