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沿线现代农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知
(成农办〔2010〕7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11条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以下简称“示范线”)沿线农业示范项目发展,弄清弄准弄实“示范线”沿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和农业专业市场等具体情况,请你们对照“示范线”所涉及的乡镇(见附件1),报送现代农业发展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示范线”沿线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2、2009年认定的县级农业园区,其他规模大、运行好的特色农业园区。
3、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分别注明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市级示范合作社。
4、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情况。包括生猪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500头以上、奶牛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100头以上、家禽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2万羽以上、肉羊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500只以上、肉牛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100头以上、家兔养殖规模常年存栏量在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小区)。
5、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畜禽良种繁育场。
6、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7、2009年-2010国家(部、省、市)下达涉及农业、畜牧、农机项目。
8、省级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以上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有机产品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地。
9、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物流项目。
10、20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沼气工程。
11、规模化机械化插秧,机械化烘干,小麦机播示范点,以及代耕、代收、代种“三代”示范典型。
12、11条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沿线涉及的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在建农业项目。
以上报送内容请分别注明各点位的名称、位置、规模等情况。位置能具体到村的要具体到村。
二、报送要求
梳理“示范线”沿线现代农业发展各个节点的基本情况,是在各条“示范线”上充分展示成都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典型、新亮点,推进“示范线”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认真梳理、核实、汇总情况,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农委新农村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请于2010年4月28日16:00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