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职改办〔2010〕110号)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同等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并做出贡献。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农业技术人员。
(3)部、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贡献者。
(4)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在乡(镇)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方式
凡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系列及农业机械化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政府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