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成都种业专家库专家的函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成都种业专家库专家的函
(成农函〔2010〕30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成都市农业用种安全,防止和及时处置种子质量事故,保证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我委拟建立成都种业专家库,需要一批有相当技术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业范围

  在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甘薯、马铃薯、蔬菜、食用菌等方面有育种、栽培、植保等工作经验的专家。

  二、资质要求

  1、四川省省级和成都市市级单位,专家应该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十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2、各区(市)县推举的专家,应该具备农艺师以上职称,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请于2010年5月28日前,填写好《专家推荐表》(见成都种业网、表格下载栏目),交成都市种子管理站。联系人:江波,联系电话:028-85073626、13882288173,电子邮件:cdseed@cdseed.com。

  附件: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专家推荐表

  推荐单位:      (公章)

姓 名

 

工作单位

 

擅长专业

 

职务、职称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