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着力推进工作的不断深入
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现代声光手段,全景式的回顾“五五”普法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直观印象,生动反映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要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性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具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力争总结出在省市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通过一些独创性的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各区(市)县、各直属单位的“五五”普法总结(先进个人典型材料)和“五五”普法情况统计表(附后),请于5月15日前报我委法规处,以便推荐给省、市相关部门表彰。
附件:“五五”(2006-2010)普法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五五”(2006-2010)普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农业系统内部培训情况(人次)
|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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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情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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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送法下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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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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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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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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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讲话情况(次)
| 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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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情况(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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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接受普法教育情况(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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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宣传资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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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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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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