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用地流转经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10〕9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打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本底和根基,市农委将集中开展全市农用地流转经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
采取区(市)县自查与市农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县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农用地流转经营使用情况监管巡查工作,对本区域内企业(业主)流转农用地的经营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如实填报调查表和汇总表(表式附后),并形成自查分析材料。市农委派出调研小组对二、三圈层区(市)县各随机抽查1-2个乡(镇),进行重点解剖。在自查与抽查的基础上,市农委将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
二、时间安排
6月18日--25日同时进行自查和抽查。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务必于6月25日17:00前,将经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的调查表、汇总表和自查分析材料电子文档发至市农委体制机制处邮箱cdsndc@163.com和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市农经站)邮箱cd_tdlz@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好人力物力,确保调查摸底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统筹)局“一把手”要亲自抓,组织调动好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对照本区域实有土地流转情况,对调查数据和分析材料进行把关负责。
(二)认真摸排,深入分析企业流转土地的经营情况
对流转土地后正常使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良好,产业优势特色突出,可持续的项目要深入研究其经营机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改变了农用地性质或存在经营风险隐患、甚至出现土地闲置或撂荒情况的项目,要列为重点巡查监管对象,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制定应对预案,提出及时妥善处置的措施建议,确保土地不撂荒。要积极引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确保土地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