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有害生物福寿螺防控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有害生物福寿螺防控的通知
(成农业〔2010〕2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近年来,外来有害生物福寿螺在我市一些地区扩散蔓延十分迅速,已成为水稻田的重要有害生物之一。福寿螺寄主为莲藕、水稻、空心菜、芡实等水生作物及水域附近的甘薯等旱生作物,其卵孵化后开始啮食水稻等水生植物,尤喜幼嫩部分,通过咬断水稻主蘖及分蘖,致有效分蘖减少而造成减产,严重的可引起减产50%,水稻插秧后到晒田前是主要受害期。今年福寿螺在我市部分水稻田危害严重,为了有效控制福寿螺的扩散和蔓延,现就福寿螺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急行动

  各地要充分认识有害生物福寿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迅速开展福寿螺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摸清情况,尽快制定防控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福寿螺进一步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

  二、精心组织,科学防控

  各地要组织力量,动员广大群众,在福寿螺发生区,采取人工摘卵、捡大螺,稻田养鸭取食小螺,重点区域化学防控的综合防治策略。采取化学防控时要加强田间用水管理,最大限度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和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同时,要加强培训和示范工作,提高福寿螺防控技术水平。

  三、系统监控,严格管理

  各地农业部门要配合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福寿螺销售的市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防止随意丢弃造成扩散和蔓延;对福寿螺养殖农户实行定点监测和防控,防止多种因素造成福寿螺的大面积扩散危害。对未发生福寿螺入侵的区域,要加强监测预测,发现一点,清除一片。

  四、加大宣传,群防群治

  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媒体、技术明白纸、短信、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福寿螺发生与防控知识。将技术指导到田、到户,提高广大农户防控福寿螺的主动性和科学性,通过群防群治,有效控制福寿螺危害。

  附件:福寿螺防控技术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