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的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国土资源局(分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保护耕地并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成都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基础,也是都江堰灌区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为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性
“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都江堰灌区的核心区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区,成都不仅肩负着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同时还肩负着都江堰灌区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
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要求我们要把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利用,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筑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本底和根基。
二、强化落实耕地保护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责任
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是推进成都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各级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的责任。
各区(市)县要强化落实耕地保护与利用责任,坚持农地农用,守住底线、不踩“红线”,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农业生产能力不降低。要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发挥耕保基金作用,完善耕地保护监控网络,加大保护监管力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监管
当前,各区(市)县应对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自查。重点检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复垦土地、新增耕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周边和散居农户房前屋后耕地质量和利用情况,特别是列入耕地保护图斑的耕地质量与利用情况。对于列入耕地保护图斑的耕地出现弃耕撂荒、改变农用性质和粗放使用(包括堆放建渣、乱石等)的情况要抓紧采取措施整改,着力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周边和散居农户房前屋后列入耕地保护图斑的零星地块(含自留地等)种满种尽、发展适宜的农业产业,提升土地经济效益,以确保真正做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