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11〕5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川办函〔201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发文,要求全省各地相关部门特别是农口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此项工作。经市农委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强化对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5)156号、成都市农委成农办(2006)34号要求继续做好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
二、各区(市)县要加强原有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和配齐区(市)县级信息机构和人员。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安排一名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信息整理能力、会使用手机发送短信的同志任信息员。村级要以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民专合组织成员等为主要力量组建信息员队伍。
三、全市各级农业信息服务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搜集基层、村社干部群众、农民专合组织、涉农企业的信息需求;有针对性向他们提供实用性强的信息服务。并及时将搜集的信息向市农委、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报送,待“新农通”信息平台开通后再按信息供需对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