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国家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有利契机,推进灾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生态林恢复,坚持“三个效益”的统一,为产业发展打好基础。按照“一镇一主业”、“一村一品”的要求,集中力量,集成政策、项目、资金,推进灾区主导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各类对接活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灾区,围绕发展生态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和高端农业,带动建设集中、成片、连线的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制种育苗、精深加工基地。进一步支持灾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年内,全市计划组织5次龙头企业与灾区乡镇、村的对接活动,力争每个村都有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在灾区形成以猕猴桃、蔬菜、茶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冷水鱼、林竹等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220万亩以上。
三、着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综合整治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大力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土地银行”、业主租赁经营、“大园区+小业主”和“两股一改”等模式,加快推进土地集中集约规模经营。重点引导进入集中居住区的农户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公司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或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种植能手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年内,灾区土地规模经营率力争达到40%以上。
四、着力推进组织化程度提升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灾区农民组建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要引导发展实体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农资供应、生产技术、病虫防控、质量标准、品牌包装、收储销售“六个统一”,带动产业发展。年内,力争每个村组建1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针对灾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劳动半径扩大的情况,在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公益性服务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田间管理公司、农技服务公司、农资服务公司、农机服务公司、劳务合作社、乡村旅游服务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为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以及农民群众提供社会化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龙头企业用工对接活动,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就业增收。年内,在灾区组织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以上。
五、着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