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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成农办〔2011〕21号)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农村发展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春城书记“1.20”批示和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市农委在认真调研和分析受灾(市)县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加快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措施,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该《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灾区群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就业和增收”这个最主要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像抓住房重建那样,逐镇、逐村、逐点研究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进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加快灾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灾区产业发展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灾后重建以来,灾区(市)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四性”原则,在抓好基础设施恢复和住房重建的同时,突出围绕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基本实现了农业产业的恢复,相当部分乡镇、村的农业产业发展超过了震前水平。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灾区群众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仍然是“就业和增收”。为认真贯彻落实春城书记批示和2月25日市委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灾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推进产业规划完善和实施

  坚持“四性”原则,突出“发展性”,按照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新农村示范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要求,逐镇、逐村、逐点进行研究,立足灾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力求规划更科学、更具体、更具操作性,主导产业更突出。这项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强协调,引进业主,争取资金,落实项目,加快推进产业规划实施。

  二、着力推进主导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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