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版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市内各有关网站:
国家版权局发出(2010)新出明电30号特急电报称:根据《
著作权法》、《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规定,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授权深圳腾讯公司,世博会相关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除世博会官方网站外,由腾讯独家享有,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传播。但近期有部分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传播世博会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作品,侵害了世博会组织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损害了世博会版权保护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对世博会相关作品版权保护,现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网站接到本通知后,认真清理对世博会相关作品的传播情况,未经许可授权的,应在9月30日前全面停止侵权行为。
二、各相关网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世博会相关作品版权,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许可的世博会相关作品。10月1日中国国家馆日直播活动和10月31日世博会闭幕式直播活动,是世博会的主要活动,国内瞩目、国际关注,各相关网站要加强自律,并采取有效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传播中国国家馆日、世博会闭幕式等活动视频及其他相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