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关于严格规范我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市场秩序的通知》(〔2010〕新出明电29号)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市场秩序的通知>》(川新出明电〔2010〕28号)精神,我市即将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全面清理和检查。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所办、所管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报型、刊型)进行自查,如有违反新闻出版总署的第29号文第二点精神的,请主动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上报省局注销其《准印证》。
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请务必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清理情况或自查自纠情况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出版管理处。逾期不报者,本年度年检将实行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