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工作骨干,提高鉴别能力。组织社区“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小组的成员和群众骨干等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重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出版物的一般性鉴别知识。
(三)建立监督队伍,及时发现问题。成立一支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文化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对非法经营活动及时劝导和举报。
(四)完善文化场所,积极引导群众。在社区已有图书阅览室及乡村“农家书屋”的基础上,每年适当增换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等正版出版物,引导社区居民多读书、读好书。不定期地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和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文化站、辖区主要单位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和落实开展“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工作。
(三)各区(市)县要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为开展此项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五、注意事项
请五城区、高新区、温江区、双流县、都江堰市和新都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确定1个社区、乡村为成都市第五批试点社区(乡村),并如实填写《成都市“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第五批试点社区(乡村)登记表》(附后),并于4月8日前报送市广新局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市“扫黄”办)。联系人:向奇志,联系电话:13688365613,电子邮箱:496829762@qq.com 。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第五批试点社区(乡村)登记表
成都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第五批
试点社区(乡村)登记表
社区名称
|
|
社区地址
|
|
社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社区简介
|
|
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