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
(63)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加快推进昆明市、曲靖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及省第三人民医院的综合改革,确保试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国资委)
14.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64)鼓励昆明、曲靖以外的其他州(市)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5)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继续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城市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城市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做好28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59所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少数民族县、边境县县级医院工作,下派480名医生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安排37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继续实施上海市19所三甲医院对口支援我省19所医院工作。继续实施92所县级医院支援 438所乡(镇)卫生院工作。(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推广合作办医试点工作。继续在昆明市开展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进社区合作办医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全科医师团队。(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66)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刑、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责任部门: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67)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为群众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复诊预约、社区预约、网络预约等便捷、多样的预约方式。实现患者就医“一本通”,扩大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院范围。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68)制定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以省为单位逐步推开植(介)人类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照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研究对新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制定统一价格,作为医疗保险的报销计费依据,超过部分由个人支付。(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标采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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