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育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将高知名度农产品培育推荐为中国驰名商标。要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认定。注重拳头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根据不同区域定位、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打造传统品牌、特色品牌、自主品牌、区域品牌组成的农产品品牌方阵,做大、做强、做优一批品牌。努力把品牌、名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经济优势。
五、创造良好销售环境
对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销售各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畅通渠道,创造良好销售条件。
(一)强化农产品“绿色通道”措施。切实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 “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效率,促进跨区域流通。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方便农产品车辆通行的政策措施。增加绿色通道内容,探索建立农产品运输油料保障的绿色通道,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加油优先予以保障。
(二)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要本着优先、优惠的原则,大力宣传推介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扩大影响力。充分利用各地举办的富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各种节会,宣传推介当地特色农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产品现场洽谈会、专场对接会、展示推介会等,搭建对接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认真举办好西博会、西部农交会等综合性、专业性的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珠洽会等全国性、区域性的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借助成熟展会的品牌效应,促进农产品销售,扩大销售半径,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展农产品国内外市场。支持建立区域性农产品集中展示展销中心,搭建常年性的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四)加强农产品市场秩序监管。工商、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产品市场平稳规范运行。公安机关要对 “菜霸”、“肉霸”、“果霸”等涉黑涉恶势力坚决查处和打击。要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避免跟风炒作和散布不确信息。价格主管部门要落实好《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对有关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农产品价格较大幅度波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金融监管部门要关注市场动向,打击游资恶意炒作,维护农产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